读懂全会《决定》关键词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
破除政策落地“中梗阻” 畅通农村物流“最后一公里”
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

靖宇县:耄耋老人诉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许

发布时间:2018-04-19  来源:中国法院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 中国法院新闻讯(赵长柏 马隆浩)近日,靖宇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耄耋老人离婚纠纷案件,年过八旬的再婚老人,因一方未尽夫妻互相扶助义务,到法院要求离婚。经法官多次调解未果,最终以判决不准离婚结案。

 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于2000年登记结婚,二人均系再婚。结婚以来,二人虽有吵闹,但夫妻感情尚可,一直在一起生活。近两年,王某因病瘫痪在床,而李某也年事已高并体弱多病,经常被子女接回家照顾,导致王某生活起居无人照顾。王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,要求与李某离婚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原被告双方相扶相助近二十年,生活中虽有争吵,但建立了一定夫妻感情。近年来,因原告患病卧床,被告体弱多病疏于照顾,两人因此产生矛盾,但未导致夫妻感情破裂。法院认为,少来夫妻老来伴,老年婚姻应更加珍惜,无论是从生活上、心理上均需要有人陪伴,相互照顾。为维护原、被告家庭和谐稳定,创造更好的晚年生活环境,应暂判不离为宜。据此,法院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决。
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