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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阜康市法院开展消费者维权法治宣传

发布时间:2018-03-15  来源:中国法院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中国法院新闻讯(王建厦 摆华英)3月15日,是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日。当天上午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组织法官走上街头,开展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、法律服务在身边”为主题的消费者维权法治宣传活动。

  该院选派审判业务骨干,参加阜康市政府牵头、市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市消费者协会等部门,集中在新华书店广场开展“3.15”普法宣传活动。

  在活动现场,法官们积极向各族群众宣讲《食品安全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常识,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,提高消费风险防范规避意识。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,解答法律咨询46人次,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普遍好评。
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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