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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抢劫杀人拒不认罪 法院以"零口供"判死刑

发布时间:2017-11-17  来源:宁夏检察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据微信公众号“宁夏检察”16日报道,(宁夏)石嘴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康花园“2014·03·02”入室抢劫杀人案的侦办情况。

  此案历经3年6个月侦办,案犯赵勤山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、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、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核准,于今年9月2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。这是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,宁夏首例以“零口供”判处死刑的案例,案件的判决有力地捍卫了法律的尊严,无论是从打击犯罪、震慑犯罪还是维护公平正义都意义深远。

  11月9日,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全国侦办疑难命案研讨会,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对这起案件的侦办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,此案被公安部领导和全国专家同行一致认为“最有特色、最有经验可谈、具有示范借鉴意义”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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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法治传媒网摘编: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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